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2-12-20 点击数:

   为明确审计人员工作职责,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审计处及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学校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经济秩序。
       二、积极开展审计政策、法规的宣传,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意识,提高素质,创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工作氛围。
       三、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与学校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德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及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附属医院、服务中心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七、参与学校大的经济活动、建设项目的调研活动,在经济的宏观控制方面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
       八、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经济合同的签订进行监督,参加招、投标会议,对基建工程、装饰、修缮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家具、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学校和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内控制度的健全、合理、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领导同意,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十、根据学校指示,接受组织部委托,对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对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及各种专项经费的结算和决算上报、基建和修缮工程的结算、校办产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报表及大额经费等事项实施审签。
       十二、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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